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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论坛网评 | “三变”激活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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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长春市考察时指出,“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。”进入新时代,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广泛,这使得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涉及面宽、量大,仅仅依靠基层党委政府自身力量难以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。因此,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,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。

变“独奏曲”为“大合唱”,构建齐抓共管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。村、社区、街道、乡镇是直面矛盾的“第一道防线”,但常常因为权限不足,导致矛盾不能及时化解。因此,要赋予基层政府管理权、话语权,充分整合“公安、司法、市场监管、综合执法”等部门力量,进驻基层党委政府社会治理机构。同时,充分发挥村(社区)网格员覆盖广、亲邻里、知民情的优势,定期开展巡查走访,将收集到的矛盾和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,实现网格“吹哨”,部门“报到”,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。

变“管理者”为“参与者”,营造齐心协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氛围。在这次疫情防控中,广大基层领导干部积极下沉到村、社区一线,排查人员、运送物资,与人民群众干在一起,他们既是基层管理者,又是人民群众的“快递员”“宣传员”,营造了全面动员,共同抗“疫”的良好氛围,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蔓延。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经验,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,常态化深入村、社区一线,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,才能与群众想在一起、干在一起,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、痛点、堵点问题。

变“人治思维”为“法治思维”,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。选择政治素质过硬、法治水平高强、依法办事能力强的村、社区干部当选带头人,将“宗族式”“家长式”等传统自治管理模式,转变为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自治方式。健全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制度,严格要求基层干部依法行使职权、管理事务,推行“村、社区微权力清单”,明确干部权力“边界”,规范干部用权行权,严厉查处“雁过拔毛”“乱敲竹杠”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,引导群众向上向善、尊老爱幼、诚实守信。

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“基石”,事关人民安居乐业、事关社会安定有序、事关国家长治久安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“共建、共治、共享”理念,转变工作思路,激活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,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。(作者:罗亚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