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二十多年来,“公民社会”这个概念似乎很火。在一些人眼里,公民社会天然合理、天然正义,是应该无条件地予以肯定的“好东西”。
民主是个好东西,善治是个好东西,公民社会是个好东西、政府创新是个好东西,中国模式与普遍价值融合是个好东西……
人民社会是中国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。与西方公民社会相比,人民社会更具优越性。其建设方法是不断改善民生,社会治理方法是坚持走群众路线。
“个人主义的想法……在走向极端的时候,就行不通了。”世界注意到了,“那些想要一个健康社会(年轻姑娘和老太太能晚上独自在大街上走路、年轻人不会被毒贩子追逐)的人不会模仿美国模式……”
当今中国诸多矛盾与困境均可以由此得到解释。没有公民社会充分发育基础上的民主,将是民粹主义的陷阱。
最近中国媒体上出现了一个比较奇怪的争论,这就是关于人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争论。笔者之所以感到奇怪,是因为这是两个没有可比性的概念。